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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下发5个安全生产交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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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月4日,汝城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洪越组织县安委办人员召开工作调度会,研究决定由县安委会向县消防大队、县交通局、县公安局等5个单位下发了《安全生产工作交办函》,立即在全县开展城区消防及老街用火、用电,校车、客运车辆,烟花爆竹,城镇住房和建筑施工,非法违法采矿等内容的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到位。
作者 朱建新
出处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5年第2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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