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传统戏剧中,有两大类演出艺术形态——戏曲与祭祀仪式剧。二者不同而相类,分别而交流,却始终未能走向一致,融合而为一。戏曲不能全面覆盖祭祀仪式剧,而祭祀仪式剧更不能取代戏曲。二者在演出形态上迥然不同,也在展演空间上存在很大区别。祭祀仪式剧自古迄今未能脱离祭祀坛场而独立为艺术商品,从整体而言,它始终以神灵供品的属性活跃在村落,展演在各种各样的祭祀空间中;而戏曲至迟在勾栏出现之后,已经完成其作为艺术商品的蜕变。更加重要的是,祭祀仪式剧虽然历史悠久,却始终没有形成脚色行当体制,而戏曲却早已用脚色行当这个具有中介性质的体制去塑造人物,敷衍故事,戏曲与祭祀仪式剧的根本区别恰在于此。
出处
《戏曲艺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14,共14页
Journal of National Academy of Chinese Theatre Arts
基金
2014年度国金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傩戏剧本整理与研究>之子项目<中国傩戏与东亚传统戏剧比较研究>成果(批准号:14ZDB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