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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追讨欠薪必须经过劳动伸裁吗?素倒:我与某商场终止劳动关系时,商场以经济效益差为由,少付我两个月的工资3200元,且未出具欠条。经多次催讨未果,我就将其起诉至法院。开庭审理时,商场负责人答辩称,欠薪3200元属实,但本案属于劳动争议,法院不得直接受理,应首先经过劳动仲裁。请问,追讨欠薪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吗?
出处 《时代风采》 2015年第6期28-28,共1页 Modern Eleg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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