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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能否查阅村委会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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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陕西省商洛市一位村民来信咨询:我村土地征用补偿款发放不透明,和村干部有关系的人都可以得到,没有关系的就得不到补偿款,而且账目也不公开。村民能不能查阅账目?不给查我们该怎么办?答:村委会组织法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有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洵。”第三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阳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出处 《乡镇论坛》 2015年第4期18-1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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