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两部法律表述不一致如何选择法条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山东省东平县一位村民来信咨询: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村民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均规定,土地承包方案要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但是两部法律的标准不一致。应该以哪部法律规定为准?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出处 《乡镇论坛》 2015年第4期19-19,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