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应当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并以市场配置资源,以应对水资源危机。而建立有效的水权交易市场,应以水资源的静态配置与动态交易为核心,开展对水权交易市场中的政府机构、交易方及中介方等法律主体及其职能的研究。水权交易应当发挥政府、市场两方面的职能,使水权交易市场各法律主体各司其职,保障我国生态环境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45-49,共5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