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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物流企业“营改增”后的财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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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5月24日联合印发财税[2013]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从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税收政策。2013年12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本文提出了自政策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完善建议。
作者 李慧萍
出处 《冶金财会》 2015年第2期40-42,共3页 Metallurgical Finan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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