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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村规民约激发村民自治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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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村民自治制度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仍有短板。我们现在有全国统一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各省的实施办法,有些省区还制定了单独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程等地方法规。但是,村民自治法治化还存在一个突出的缺陷,就是开放给每个村庄实行自治的具体空间不足,
作者 仝志辉
出处 《乡镇论坛》 2015年第7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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