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国内歌颂美国大法官的译作不少。如果只读这些译作,或是只读这些法官所撰写的判决书。你会有一种错觉,以为美国的法官近于圣人,一心扑在工作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其实不然: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或许私心杂念较少,但广大法官还是五心不定、六根不净的。圣人少而又少,或许根本没有。大多数法官还是要食人间烟火的。美国的大部分法官是州法官,这些法官大多是考虑尽快结案。还有不少私心杂念,而且不愿与自己头脑中的私心杂念作斗争。冠冕堂皇的判决书反映不出法官的内心世界,反倒是虚构的影视作品更能反映真情。法律是道貌岸然的说假话。而艺术则是以妄言说真情。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5年第11期35-37,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