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首次提出了“严格司法”的要求,并用专条加以具体规定。这是我们党继此前提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及“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之后,在党的重要文献中对法律实施和司法工作提出的又一重大观点和重要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严格实施法律特别是对司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有效解决当前司法机关办案中遇到的各种司法难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处
《长安》
2015年第3期16-19,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