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没有化学实验和科学探究的化学教学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化学教学,让学生自己动手做实验,亲自感受实验和探究过程在化学教学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和价值.《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增加了“完成基础的学生实验”这一项二级主题,明确规定应安排和组织学生至少完成8个基础实验.2013年沪教版新教材随即增加了8个基础学生实验,基础实验8是在学生系统地完成了有关酸碱盐理论知识学习后,安排的一个综合实验,它包括酸碱的化学性质实验和酸碱中和反应实验.
出处
《实验教学与仪器》
2015年第3期14-16,共3页
Experiment Teaching and Apparatus
基金
江苏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课题(第二期)“初中化学(沪教版)探究性实验教学资源开发的案例研究”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