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提出应当注重发展学生的几何直观,并指出:“几何直观主要是指利用图形描述和分析问题。”这里的解释并非严格的概念界定,但我们可以从中把握几个关键特征:其一,几何直观是一种描述和解决数学问题的方法,它与“直观几何”的区别在于,后者是指几何学中的一个研究领域,主要研究包括认识图形,进行立体图形与平面图形的转换等内容。‘其二,“几何”二字应理解为研究工具,即几何直观是借助几何图形的形象关系来研究问题的,这就体现了与实物直观(以实物为直观工具,如小棒等)的差异。特别指出的是,几何直观研究的对象并不局限于几何学范畴,更多的是研究数量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