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次贷危机的爆发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巴塞尔资本协议Ⅱ未能达成其既定目标。笔者认为,大型金融机构通过与监管规则制定者结成密切关系网络,享有信息优势并进而享有"先行者优势",加之巴塞尔委员会自身相对封闭、缺失问责制的运作模式,导致委员会制定协议Ⅱ的过程被主要金融机构"监管俘获",这是使得协议Ⅱ未能达成目标的重要原因。危机后的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制定过程中,上述原因并未完全消除,因此笔者对协议Ⅲ能否达成其目标持怀疑立场。
出处
《新金融》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26-30,共5页
New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