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证监会下发《国九条》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股票发行制度。注册制的核心是充分高效的信息披露,审核机构只进行形式审查,强调事后监管,这类发行制度的代表是美国和日本。当前我国股票市场正处于艰难困苦时期,推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不可轻率、贸然实施,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风险及其制度、法规的前提条件尚不成熟,探索出有"中国特色"股票发行注册制度,设计和选择"中国特色"注册制"混合并行"的具体路径;推进注册制改革,绝非新股发行制度本身修改完善就能实现,需要进行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改革。
出处
《新金融》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55-58,共4页
New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