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苍梧县院:再获“广西膏少年维权岗”称号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近年来。苍梧县院设立的“青少年维权岗”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开展工作并取得实效,该维权岗不仅曾获评“2005—2006年度广西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日前,再次获共青团广西区委与自治区综治办、区高级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厅等13个厅局联合成立的“青少年维权岗”领导小组授予的“广西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作者 王锦梅
出处 《公诉人》 2015年第2期I0008-I0008,共1页 Prosecutor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