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互联网+"概念横空出世,而"互联网+"浪潮其实早已在影视行业形成澎湃之势。阿里、腾讯、百度等互联网巨头纷纷通过各种方式扩张着自己的影视布局"影视公司都将为BAT打工。"在2014年6月上海电影节上,保利博纳总裁于冬语出惊人。而这个一时甚嚣尘上的预言似乎正不断地被印证。2015年3月4日午间,光线传媒公告宣布,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近24亿元的价格认购9909万股光线传媒增发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8%,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出处
《法人》
2015年第4期28-30,共3页
Faren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