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弃婴行为作为古今中外一个无法避免社会现象,我们无法拒绝它的存在,就只有去尝试性地改变,通过"婴儿安全岛"的建立来进一步确保被弃婴儿的人本权益。我国对于弃婴管理制度自先秦开始有着一段相当长的历史,不管是设立福利院还是建立安全岛,都是基于人本主义角度社会、法律、生命权益等多方面的综合考虑。但与此同时,对于国家、人民、或社会机构而言,也都存在着相应的困难与挑战,而这也更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生命权益的理念。通过人性化的机构合作、专项人保资金建立、以人为本的政策宣传、人文地域结合的具体实施来达到"婴儿安全岛"构建的最好状态。
出处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第3期58-60,79,共4页
Journal of Tonghua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