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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开溜”,照样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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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3个月前,我丈夫酒后驾驶超过载重量30%的货车,途经城区时由于车速过快,在拐弯处避让不及,将李某撞伤。之后就驾车将李某送到医院,医生接手不久,我丈夫便以借钱为由,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离开医院一去不回,且一直没有报案。交警部门通过侦查,才将我丈夫抓获归案,并认定其必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作者 颜梅生
出处 《交通与运输》 2015年第2期65-65,共1页 Traffic & Transpor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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