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最根本的保证,这是纵观新中国的法治发展历程得出的基本经验。新时期新阶段,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做到三个统一,即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履行职能统一起来;将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出处
《观察与思考》
2015年第4期21-26,共6页
Observation and Ponde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创新研究"(14ZDA01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