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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山区“电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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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属于禁止使用的"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在《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中属于禁止使用的"电捕工具",是一种利用高压电能捕杀野生动物的装置,具有高危性。而且非法安装"电猫"属于违法行为,一旦造成他人损害,将要负法律责任。
作者 曹良俊
出处 《浙江林业》 2015年第2期34-35,共2页 Zhejiang Fore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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