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北京发布《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15~2016年)》。方案所称老旧机动车是指登记注册使用6年及以上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不含出租汽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黄标车)。根据方案,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经解体厂报废解体的老旧机动车可享受政府补助。老旧机动车报废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时间为准。
出处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15年第2期44-44,共1页
China Resources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