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与第一部《宪法》的启示(四)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上接本刊11期37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五年来国家机关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国家的政治制度作了更为完备的规定。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刘少奇在对宪法基本内容的说明中指出,工人阶级领导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标志着我们国家的根本性质是人民民主国家。在我们这里,最大多数的人民才真正是国家的主人。
作者 陈程 陈曦
出处 《人大论坛》 2015年第1期36-37,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