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危妊娠是导致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的重要因素,也是孕产期保健的重点和难点,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范,结合本市孕产期保健工作要求,将原有的高危孕妇更名定义为“重点孕妇”,并自2009年12月1日起,对孕妇进行妊娠风险预警评估,按妊娠风险等级的不同,分为红色、紫色、橙色、黄色预警,其中红色、紫色、橙色为高风险,黄色为低风险。按上海市妇女保健工作规范,所有本市孕妇初诊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而非本市孕妇初诊必须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对孕妇进行早期评估和重点孕妇孕期随访的职责。本文对上海市宝山区2009年12月—2013年11月重点孕妇管理的相关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
出处
《上海预防医学》
CAS
2015年第3期139-141,共3页
Shanghai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