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任务,确定了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目标。要保障公正司法,就必须深化司法改革,切实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行法官员额制是司法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旨在推动建立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的法院人员配置模式,这项工作完全合乎和顺应司法规律。但从目前法院内外的反映和法院工作的实际来看,推行法官员额制可能会遇到许多具体而现实的问题。其中,最为基础也最为困难的,当属本文欲探讨的两个问题:一是如何确定法官员额;二是如何选任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