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全军卫生医疗单位更换了2014版医疗收费票据,其中门诊收费票据统一使用了“34号票据”,提供门诊收费明细,满足社会医疗保险对门诊收费明细的要求[1]。但这种发票,由于票面尺寸限制,最多只能打印18个项目,超过部分不打印,仅显示“空间不足,明细可能未打完”标志。笔者在门诊收费工作中发现,约有10%的患者门诊收费项目会超过18项,造成明细项目打印不全,还需另打收费明细。这给挂号、收费一体化收费窗的工作造成了很大麻烦,工作效率也明显下降。
出处
《实用医药杂志》
2015年第3期277-277,共1页
Practical Journal of Medicine & Pharm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