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符合“公共性”的特征。从广义来说,公共文化服务是为满足社会的公共文化需求,由公共组织机构使用公共权力与公共资源,向公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的服务行为及其相关制度与系统的总体,它是公共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狭义上的公共文化服务则是指“区别于以一般市场手段提供的文化商品(产品即服务)的文化类公共物品和服务”,其中包括“公立博物馆;公立图书馆;公共文化信息服务(如文化网站、公益性广告等).艺术场馆(剧场、音乐厅等)举办公益和重要的艺术展览、艺术节庆等等”。
出处
《中国统计》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56-58,共3页
China Stat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