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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拟立法规定社区配建托老所、活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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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第三次审议时提出,每个社区需配套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的社区托老所和不低于200平方米的老年活动场站。
出处 《新疆人大》 2015年第3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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