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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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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充分发挥节能监察在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监督约束作用,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制定本计划。 一、专项监察任务 (一)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按照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以及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0号)要求,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及时对有关电解铝、水泥企业用电情况、生产工艺等信息进行统计、核查,严格落实阶梯电价、差别电价政策执行程序,配合省级价格部门明确有关电解铝、水泥企业执行电价标准,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
出处 《浙江节能》 2015年第1期11-13,共3页 Zhejiang Energy Conser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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