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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李离自服死刑”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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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史记·循吏列传》记载(译文):李离是晋文公的法官,因错判案件冤杀了人,就把自己拘禁起来准备抵命。文公知道了就说“官职有贵贱,刑罚有轻重,你这次错杀了人,责任在下面的官吏,并不是你的罪过啊!”李离说:“我是法官的首长,没有把这职位让给下面的官吏。
作者 吴晓惠
出处 《法律与监督》 2015年第3期39-4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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