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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组织建筑设计方面的专家编写的《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第五章明确规定,以下8个类别的建筑部位禁用玻璃幕墙:包括住宅、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等二层以上部位,建筑物与中小学校的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等毗邻一侧的二层以上部位,此外还有处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的建筑物.
出处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2014年第9期105-105,共1页 China Construction Metal Stru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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