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蒙古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具一定规模,但以农牧民自发性、内部流转为主,流转行为不规范,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尚未健全,部分地区土地流转效果不显著等问题依然存在。这不仅影响着农村牧区土地规模化经营,也不利于内蒙古农牧业经营方式的合理转变。为此,应在嘎查集体组织内部优先流转的原则下,建立健全农村牧区土地流转的服务及监管体系,并通过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途径实现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76-180,共5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草牧场制度改革之草牧场流转问题研究"(编号:12CMZ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