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本刊对论文中化学元素和核素符号书写的要求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国家标准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本刊对论文中化学元素与核素符号的书写规定如下。⑴化学元素符号使用罗马(正)体,首字母大写,在符号后不加圆点。⑵核素的核子数(质量数)标注在元素符号的左上角。例如:14N,60Co,不写成14氮或N14,60钴或Co60。
出处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 2015年第2期190-190,共1页 Chinese Medicinal Biotechnolog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