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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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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建立文明旅游长效工作机制,国家旅游局依法制订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4月7日正式实施。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会建立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而且游客这类不光彩的记录必要时会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暂行办法》明确,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视游客不文明行为情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1~2年,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
作者 马强
出处 《农家致富》 2015年第8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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