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贤文化是中国传统教化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所谓乡贤,狭义地讲,是指通过一定程序入祀乡贤祠的本地先贤;广义地讲,除入祀乡贤祠者外,乡贤还可包括其功德为地方社会所推崇,其事迹在地方志、碑刻乃至地方父老口耳相传的地方人士。所谓乡贤文化,狭义地讲,是指以乡贤祠为核心的崇德报功的文化传统,广义地讲,是指地方社会对于品行卓越、功业优越或者为本地方事务作出过突出贡献的本地人士的推崇。传统乡贤文化是官方和民间社会为推行主流价值观,通过表彰那些清正廉洁、刚直不阿、忠信孝悌、著述丰富而有功于儒学、为国家建功立业、热心地方事务并作出贡献的人们,引领士大夫与社会公众积极向善、努力贡献于国家与地方社会的一种文化机制。乡贤文化与儒家所称立德、立言、立功三不朽的教导紧密相关,儒家的传统不是将不朽立在天国与来世,而是将不朽立于人间与今世。中国传统社会历来注重乡贤文化的发掘和弘扬,以为行教化、端风俗的重要手段。乡贤文化因其推崇的乡贤为本土人物,地方民众尤其是士大夫通过定期的祭祀、父老口传、地方文献能自然而亲切地认知先贤的德行与功业,易产生亲切感,易生效法之心。不唯如此,崇敬地方先贤,亦可使地方公众发生挚爱本乡、关怀本土的桑梓之情,这种情怀也是激发人们爱国心的重要元素。对于为地方公益事业如教育、慈善、地方公共工程等等作出重要贡献的本土人士的推崇,也是人们感恩心理的自然结果,对于地方公众来说,也是一种感恩教育。
出处
《决策探索》
2015年第6期73-73,共1页
Policy Research &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