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日本新食品标示法将于2015年4月1日开始实行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15年3月2号,日本消费者厅在东京举行说明会,就新食品标示基准和新机能性食品标示制度进行了说明,同时明确了今年4月1日开始将实施新食品标示法。新食品标示法中营养成分标示从自愿变为强制,要进行标示的营养成分为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钠要求用食盐当量标示。
出处 《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2015年第2期167-167,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od Hygien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