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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铁路领域盗窃犯罪既未遂的认定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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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铁路领域的刑事案件尤其是盗窃案件有着诸多不同于一般刑事案件的特性,尤其对于既未遂的认定,铁路(包括列车和车站等空间)既是公共场所又相对封闭的特殊性决定了既未遂判断的复杂性。同时,对铁路盗窃既未遂的研究,也可以从一个侧面评判有关理论学说的合理性。下面,笔者根据有关理论学说,结合铁路盗窃犯罪办案实际,
出处 《犯罪研究》 2015年第1期80-83,共4页 Chinese Criminology Revie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陈兴良.《盗窃罪的认定与处罚》[J].刑事司法指南,2002,3.
  • 2高铭喧,马克吕主编.《中国刑法解释》(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836页.
  • 3沈伟钢.《盗窃铁路货物犯罪既未遂判定》,载《上铁检察调研》2012年第2期.

共引文献4

同被引文献5

引证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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