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澳大利亚取消对华碳酸氢钠反倾销措施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月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酸氢钠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由于没有理由相信取消对原产于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可能导致倾销或对国内产业的实质性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自2014年7月22日取消上述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36.30.00。2014年7月22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酸氢钠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出处 《无机盐技术》 2015年第1期12-12,共1页 Inorganic Chemicals Technolog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