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选择2007年至201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使用估计的可操控性应计间接衡量审计质量,来验证强制审计师轮换制度的实施是否起到预期的作用,并探讨了事务所任期与审计质量的关系。通过一系列的实证检验得出,当审计师任期超过5年后,随着审计师任期的增加,审计质量逐渐下降,验证了签字会计师5年期强制轮换制度的适当性。另外,也得出在控制审计师任期后,随着事务所任期的延长,审计质量随着下降,为事务所轮换提供了证据。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85-90,共6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基金
石河子大学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XJEDU020214C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