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固定资产要不要暂估入账问题《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八条(二)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准则是否在表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确认时点为竣工决算完成之时,在此之前,即使资产已交付使用,也不应暂估入账?但在实务中,房屋建筑物或者需安装调试的生产线、生产设备往往是交付使用后很长时间仍不能完成竣工决算,而这些房屋建筑物或生产线、生产设备正是影响小型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资产,如果这些关键资产不能及时、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97-99,共3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