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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不规范用语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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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法治国 错误。直到当前,仍能看到将“依法治国”当作“以法治国”的表述,虽是一字之差,但意义却相去甚远。一是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二是“依法治国”与“以法治国”有着本质不同。(一)二者的国家定位不同。“依法治国”是治国的基本方略,是国策。(二)二者与国家机关的关系不同。在“依法治国”状态下,国家机关把法律当作目的。
出处 《宁夏人大》 2015年第3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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