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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张某在工行改制前后收受钱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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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案情 张某,中共党员,于2003年7月被中国工商银行聘任为A支行副行长,分管信贷等业务。中国工商银行原为国有商业银行,2005年10月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6年在吸收部分非国有股后,成为股权多元化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性质即变更为国有控股公司。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15年第6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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