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公开既是一项重要宪法原则和基本诉讼原则。又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保障和重要途径,更是法治社会的本质要求和重要标尺。中央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规定“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规定“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具体规定“到2015年年底,形成体系完备、信息齐全、使用便捷的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
出处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28-31,共4页
Chinese Cadres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