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间财政职能划分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一个基本要件,也是财政体制改革的基础性环节。当前推进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需要改变思维定式,以财政职能划分为切入点,从应然性和实然性双重维度来分析财政职能划分理论的基本逻辑及其在我国运用的约束性,在此基础上厘清财政职能、事权、公共品供给职责和支出责任的逻辑关系,从而更好地瞄准今后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着力点,切实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与实现政府职能转型。
出处
《财政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9-23,共5页
Public Finance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地方财政收入配置的路径依赖与合意性研究"(项目编号:13BJY159)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构建辽宁海洋生态补偿财政实现机制研究"(项目编号:L14BJY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