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藏族习惯法在藏区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规范和调整功能。随着社会制度的变迁,农奴制下的藏族习惯法作为形式已经消灭了,但在藏族民间仍然在某些领域被普遍遵循着。藏族习惯法无论是在民间普适性上,还是在法文化层面上,都具备民事立法价值的合理内核。在新的社会制度下,如何实现成功转型,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是需要法律工作者思考的重大课题。
出处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63-65,共3页
Journal of Luohe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基金
西部少数民族民事习惯法治化问题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11XFX004)
本文为该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