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汪精卫案——民国刺杀案系列之六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这是汪精卫在1910年写的一首诗名为《被逮口占》中的一段。当时他27岁,正是少年意气风发之时,因刺杀清廷摄政王载沣而被逮捕,面临死刑的处罚。取名精卫青年汪精卫曾是反清团体同盟会中的一名骨干。汪精卫的本名汪兆铭,精卫是他给《民报》撰稿时用的笔名,后来由于其文章功夫了得,汪精卫的名字更广为人知。汪精卫给自己取名精卫,本意是取精卫鸟不屈不挠填平大海的精神。"精卫填海"的传说也暗藏有飞蛾扑火、徒劳无功的隐喻。
作者 巍子
机构地区 江西省文化厅
出处 《人民公安》 2015年第7期58-62,共5页 People's Poli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