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国税总局大企业司对部分中央企业集团开展了税务风险检查。检查中,针对企业集团统借统还业务,各级税务机关在尺度把握上十分严格,设置了较高的门槛,使企业难以享受到税法规定的统借统还贷款营业税税收优惠,致使重复缴税,大幅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在当前融资难、融资贵的情况下,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削弱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功能。有必要进一步厘清政策界限,防止征过头税,减轻企业负担。
出处
《冶金财会》
2015年第3期34-35,共2页
Metallurgical Finan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