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时间、环境、主体构成了善治的动力性因素,而观念变革、过渡策略、统筹兼顾则是对善治动力性要素的理性回应。然而,这种回应的暂时性决定了善治的实现需要在事实和规范之间通约的基础上寻求德性化,在处理好国家理性和公民理性关系的基础上避免善治悖反,在遵循辩证法基础上使善治制度建构和演进既要结合又要适当分离。唯此,善治中国方能实现。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42-46,共5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基金
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项目"善治生态的结构与构建"(12ZL39)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