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新修订的《水法》为标志,一系列适应珠江流域的规范性文件先后实施,为流域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做出了应有的贡献。随着经济的发展,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八大描绘了新世纪新阶段科学发展的宏伟蓝图,突出强调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为满足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水法规体系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加强珠江流域管理、治理,做到有法可依。分析了流域现行法律及存在的问题,并从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个层次提出珠江流域水法规体系建设的建议。
出处
《人民珠江》
2015年第2期1-3,共3页
Pearl Ri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