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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性详规设计合同争议仲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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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申请人柯本建筑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成长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委托申请人进行英语世界项目和运动城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申请人认为,其按合同约定向被申请人提交了设计成果,已基本完成设计任务,但被申请人单方面强行终止合同,且不支付相关设计费。事后得知,被申请人早已将申请人的设计成果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开发布,并已另行委托他人进行设计。申请人请求仲裁庭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已实际完成设计任务的设计费,从网站上删除申请人的设计成果并给予赔偿。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未能善尽其责任与义务,提交的部分设计图稿存在大量错误与疏漏,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初审时屡次提出批评,经修改仍无法达到要求,因此,被申请人提出与申请人解除合同,并另行委托他人进行设计。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请求仲裁庭裁决双方解除合同,申请人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被申请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仲裁庭经过审理,对申请人依据合同约定所作的设计成果这一事实予以了认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相关设计费。被申请人在公司网站上不以营利为目的宣传展示设计成果的行为没有违约,不应赔偿,但应标明设计公司(含中方合作设计单位)的名称。
出处 《中国勘察设计》 2015年第3期58-67,共10页 China Engineering Consul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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