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自由主义认为权利具有优先性,新保守主义则强调秩序的重要性,主张秩序至上。本文认为,新自由主义和新保守主义产生分歧的根源在于如何处理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两者的具体分歧表现在:对自由的内涵及其实现途径的理解不同;主张国家干预主义与反对国家干预主义;在自由与平等的关系上,侧重点不同;处理个人与社会、国家关系的原则不同;对待民主的态度不同;在权利与秩序何者优先上原则不同。
基金
四川理工学院科研资助人才引进项目“权利与秩序: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的主导价值观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课题批号:2014RC41